(2023年6月21日区政协九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修订)
1.根据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组织、指导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联络各专委会开展活动;
2.协助召开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研究计划、总结工作,向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报告专委会年度工作情况;
3.负责专委会工作会议、主任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专委会调研、视察、沙龙、座谈等各项活动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各专委会做好活动后收集反馈信息和编撰情况反映、简报、信息等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和内务管理,做好文件、资料的保管和建档工作;
6.指导协调推动各街道联络组开展活动;
7.组织协调委员界别活动小组开展活动;
8.负责委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9.组织协调委员参加评审会、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专题会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