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区政协九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修订)
1.根据区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做好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支部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3.组织实施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并做好督查和反馈工作;
4.负责起草常务委员会议和政协机关文稿,做好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鉴信函的管理和文件收发交换工作;
5.为委员履行职责、开展视察和调研等活动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6.负责与市政协办公厅、区各套班子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7.密切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负责协调和指导委员街道联络组的活动;
8.负责来信来访、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9.协调组织做好区政协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负责机关人事系统及人员工资管理工作;
10.负责区政协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使用和机关财产的日常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车辆派遣(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
11.负责政协机关工会小组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12.负责政协网站日常维护,落实政协机关意识形态、综合治理、普法教育等工作;
13.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