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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9-12-31 09:16:00 | 【字体:

  (2023年6月21日区政协九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修订)

  1.根据区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常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

  2.做好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

  3.做好提案的协调、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

  4.选择重要提案,建议主席阅示,送交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

  5.协助和推动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促进落实;

  6.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做好年度提案汇编、提案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专项民主监督的工作;

  8.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9.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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