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区政协九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修订)
1.根据区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常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会务工作;
2.做好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
3.做好提案的协调、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
4.选择重要提案,建议主席阅示,送交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
5.协助和推动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促进落实;
6.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做好年度提案汇编、提案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专项民主监督的工作;
8.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9.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