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区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修订)
1、负责根据全委会和常委会精神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委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广泛联系本委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委员和各界人士对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就我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管理的重要方面开展协商、调研、视察、座谈、讨论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党员委员功能型党支部各项具体工作。
5、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为委员及各界人士提供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条件。
6、组织落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赋予的有关议题的研讨。